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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2011-4-9 21:24:02

关于深入开展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豫政〔2010〕70号)和郭庚茂省长、徐济超副省长针对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要批示精神,为切实增强我省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集聚区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省知识产权局决定深入开展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对参加专项行动的产业集聚区深入调研,切实摸清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数量、主导产品、企业类型、人员结构、研发机构建设及经费投入,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结合调研情况尽快制定本辖区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二、专项行动以消除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零专利”为基础,切实在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人才培养、战略研究、创建信息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年底参加专项行动的产业集聚区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除“零”专利,增强我省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能力。
    三、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3月份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将专项行动的筹备及开展情况上报省局,每季度上报一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内容包括: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及参加专项行动的产业集聚区本季度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下季度的工作安排,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求等。省知识产权局在汇总整理后向省政府汇报,同时将各市工作开展情况向全省通报。

附件: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工作,引导产业集聚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我省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区实现科学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增强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制定战略、信息支撑、人才培养、创造环境等为主要手段,以建立健全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产出机制、运营机制、保护机制为目标,大幅度提高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拥有量,提升产业集聚区核心竞争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发展知识产权经济,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底参加专项行动的产业集聚区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除“零”专利。对10个产业集聚区进行知识产权专项辅导,对2个产业集聚区开展支柱产业专利预警分析研究,为5个产业集聚区建成具有产业特色的专利专题数据库,开展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三、重点工作
    1.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产业
突出知识产权在产业集聚区发展与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培育力度,重点选择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培育认定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产业集聚区。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产业特色园区,拓展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域。
探索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培育工作。围绕我省化工、有色、钢铁、纺织服装产业为重点的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和新能源汽车、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为突破口的四大先导产业,启动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培育工作。
    2.加强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
开展产业集聚区维权援助专项行动。建立覆盖全省产业集聚区的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接受举报投诉的快速反应机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开展维权援助进园区活动。选择重点产业集聚区,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产业集聚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研究建立多部门参与、国内外联动的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开展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继续开展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反复性、群体性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和专利诈骗犯罪行为。依法加快产业集聚区企业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处理速度,限期解决涉及产业集聚区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建立部门和区域间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帮助产业集聚区企业协调好跨区域的专利权纠纷与诉讼案件。建立重点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系机制。
    3.开展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
选择2个产业集聚区开展主导产业专利分析预警工作,对有可能影响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的研发方向、产品的市场占有,以及可能发生的重大专利侵权纠纷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等不定期向区内企业发布预警报告。
选择5个产业集聚区,按照对口指导原则,加大对产业集聚区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的力度,分批分阶段为产业集聚区选派专家,启动本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工作。指导产业集聚区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 树立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体系建设典型,将区域的资源优势、创新优势转化为以知识产权优势为主的市场优势,提升区域竞争力。
    4.建立健全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积极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全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继续选择5家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开展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已建成产业集聚区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利用工作,切实发挥专利数据资源对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的信息支撑作用,以专利信息试点带动全省专利信息工作开展,构建产业集聚区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扶持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立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专利孵化转移中心,推动专利技术的转化和运用。支持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企业申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交流站。支持与鼓励各市地局促进代理机构与产业集聚区的对接,对于在深入产业集聚区开展专利代理、咨询、评估、培训等服务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代理机构,省局将给予表彰。
    5.加强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导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在产业集聚区推进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 通过加强在职学历教育、参与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及其他重大项目研究等多种措施,培养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通过专业提高培训和专项继续教育,参加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及实践活动等形式,为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培养一批通业务、懂管理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深入开展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特派员工作,以消除“零”专利工作为抓手,加强基础人才培养,采取报告会、讲座以及知识产权远程网络教育等形式,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实用人才。
在全省选择10个产业集聚区进行知识产权专项辅导,引导重点辅导的产业集聚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做到领导、制度、资金、人才 “四落实”,切实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融入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大幅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质量。
四、保障措施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任小组成员,协调管理处牵头,各处室密切配合,集中政策、资金等各种资源,凝聚省市合力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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