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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10-7-4 13:06:49
关于印发泰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泰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体要求,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资源和竞争能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城市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2.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涌现了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的本土优势企业,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健全全市管理和服务体系,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5.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成为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知识产权强市。2009-2013年,重点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长。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职务发明占总量的55%以上,专利各项申请、授权指标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2000件,驰名商标达到 12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达到200件,泰州知名商标达到460件,境外注册商标量年均增长32%以上,定牌加工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85%。商务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品牌达到3个,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达到8个。地理标志达到7个。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2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20%。培育80个具有较高国际国内知名度的自主商标。

  ——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企业70%以上的授权专利得到运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45%。大力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商标,不断提高优良品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实现产销逐年提高。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法制进一步健全,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达到80%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区域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把我市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的基础上,努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大力培育10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发展100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6.推进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创新合作机制,组织联合攻关,形成一批支撑和引领企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职务发明创造分配奖励制度,激励知识产权工程师全程参与企业创新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加大知识产权信息的搜集与分析,避免无效研究和侵权,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效率。

  7.推进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围绕医药、机电(造船)、化工等主导产业,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对产业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强发展支撑能力。围绕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强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拥有一批核心技术和自主商标,实现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围绕轻工、纺织、冶金、食品、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强集成创新、改进创新,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8.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促进工程,加大扶持力度,提高产业化程度。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鼓励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扶持企业建立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趋势的自主品牌销售模式,扩大自主商标的市场覆盖面;大力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商标,不断提高优良品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自主商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重点软件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促进农业品种权转化,大力发展品牌农业、高效农业。

  9.实施重点行业知识产权战略。通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的市场份额。建立与行业发展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引导企业通过成果共享、交叉许可、专利联盟等形式,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0.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市、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完善信息发布、重大案件会商通报、行政执法与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建立统一处理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法庭,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保护体系和运行机制。

  11.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刑事、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假冒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防止侵权货物进出境。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以及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和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有计划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侵权代价。积极研究和完善网络域名、生物技术、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12.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定期发布重点技术领域、行业发展态势和商标保护报告,对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提出预警,有效应对。加强中国(泰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协助市场主体依法处理侵权纠纷,对维权确有困难的权利人给予法律援助和经费补助。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及规则的研究,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动作的涉外纠纷应对机制,重点对中小企业或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给予援助。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3.加强宏观知识产权管理。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一批地方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加强市、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管理力量,提高队伍素质,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强化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有效发挥其在统筹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中的作用。抓好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区)和试点园区,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培育工程。针对不同区域发展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提高经济薄弱地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

  14.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加强无形资产的评估登记工作,努力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化。在图书、音像、出版、影视、计算机程序设计与软件开发等行业建立和完善版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重点加强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等技术信息,以及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经营信息的保密工作。对科技人员流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

  15.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中的导向作用,制定我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对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技术改造等项目,实施知识产权审查,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对涉及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利益并具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改制、合资以及技术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避免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经济安全。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6.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充分运用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构建涵盖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的基础信息库,形成覆盖广泛、信息共享的网络服务体系,为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关专利信息数据库,进行信息查询和分析,在研发、出口、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进行深层次利用。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交易机制的形成。

  17.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培训,尽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通晓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相关国际规则的高水平代理人或律师,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的作用,培养一批专业代理律师。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从事信息服务、战略研究、资产评估和许可转让业务等,提升中介服务能力。制定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规范中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坚决遏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加快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使用。

  18.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完善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文化建设,精心举办梅兰芳艺术节、溱潼会船节、靖江美食节、泰兴银杏节、兴化板桥艺术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广泛开展普及型教育。加强舆论宣传,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文化的规模和质态,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

  19.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立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广泛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的培训。重点培养50名具有较高素质的服务人才,100名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1000名具有较强管理运用能力的知识产权工程师。

  20.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使用。完善吸引、使用和管理知识产权人才的相关政策,建立评价机制,促进优秀人才流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涉外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努力为高端人才交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完善对技术骨干实施期权、股权等激励机制,激发创新人才活力。

  四、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纲要的实施。各市(区)、各部门要将纲要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强化督查,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2.发挥政策导向。设立市专利发明奖和驰名商标培育奖,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项目单位和发明人以及对驰名商标培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或项目倾斜。将知识产权的拥有、利用、保护及管理,列为科技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奖励评审、职称评定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园区认定和复审的重要指标和条件。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或摊销的优惠政策。

  23.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用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实施、奖励、区域试点和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开展。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投基金、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信息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24.加强督导评估。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引导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纲要实施行动计划,加强跟踪与评估,确保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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