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权蚀

境内外同一商标均合法注册有效该怎么办?

2010-4-14 17:47:08

  (佳茂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119266 ,24小时咨询电话:13810539256,欢迎朋友来电咨询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商标答辩、国外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注册等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除非属于正当使用,只要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即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地域性是商标权的基本特征之一,商标在不同国家注册后,都应在各国受到保护,并在该国内享有专用权,因此不管商品是否在国内销售,只要生产时印刷、使用了该商标,就可认定是构成了侵权。
  同时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还规定,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可以依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作出扣留决定并进行调查、认定。
  因此您的企业在与国外委托方签加工合同前,除了严格审查其是否为合法的商标权利人、委托方在产品最终到达地是否拥有商标权以及授权加工的品牌与其获准注册的品牌是否完全一致外,还要查找该品牌与已在我国注册的同类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如果在国内已有其他企业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应该先与国内的该商标持有人进行沟通,得到其许可后再进行生产,这样可避免发生纠纷。


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珠江摩尔大厦3-2-1907 邮编102206    京ICP备09085994号-1
Tel:010-62119266 公司邮箱 
Fax:010-62110146 mail@justalen.com
copyright© Beijing Justalen IP Firm Law

版本所有 佳茂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商标注册 北京商标注册 浙江商标注册

 上海商标注册 江苏商标注册 广东商标注册

福建商标注册 成都商标注册 四川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