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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对佳茂公司的采访

2010-4-7 14:20:30

江淮商标在新加坡被抢注

发表日期:2010-04-06

        汽车网讯 3月24日,本报接到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佳茂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方修胜,数月前,他发现江淮汽车的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了。这一消息立即引起本报关注,当天下午,记者与方修胜见面,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方修胜告诉记者,2009年8月中下旬,当他为客户进行中国商标海外市场监测时,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的一则公告吸引了他的注意。该网站显示,2009年8月14日,一家名为Best Union Pte ltd(以下称“最佳联合公司”)的新加坡公司在当地申请注册“JAC”、“瑞风”和江淮乘用车的五角形图形标志。据了解,根据商标注册程序,在申请注册商标后将有3个月的公示期,3个月内如果没有其他人提出反对,申请者的商标拥有权就有可能获得批准。
    看到这个信息后,方修胜开始与江淮集团法务部联系,希望与江淮合作,在商标注册成功前申请“救济程序”,即向商标审批部门提出不予批准的要求,阻止江淮商标被外人抢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方修胜一直未能与江淮相关负责人直接联系上,他给江淮发送的电子邮件也未得到回复。
    ■  错失良机  申诉期转瞬即逝
    2009年11月26日,最佳联合公司注册“JAC”商标获得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如果江淮能够在商标被抢注的3个月内实行‘救济’程序的话,不需要花费很多钱,但现在要想拿回商标,困难很难估计,这要看抢注者的动机和目的。”一位熟悉国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律师告诉记者。这位律师介绍说,以往发生的抢注商标案例主要有三类,一是申请者欲借用该商标的影响力为自己的商业活动服务,二是申请者以向原商标拥有者索取转让费为目的,三是竞争对手为限制原商标拥有者进入新的市场而抢先注册。其中,第三种的杀伤力最大,转让商标拥有权的谈判也最难。
    记者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看到,最佳联合公司注册的“JAC”商标属于商品类别《尼斯协定》中的第十二类“汽车、汽车附件及各种车辆配件”,可以用于从事汽车及相关产品的贸易、生产等多项业务。这就意味着,如果与最佳联合公司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江淮汽车将无法用自己原来使用的商标进入新加坡市场销售,甚至在新加坡参加展览、过境时使用自己的JAC、瑞风和五角形标,都属侵害商标所有权人即最佳联合公司的权益。
    ■  问题棘手  江淮忽略还是重视
    面对这样的情况,江淮汽车的态度是怎样的?他们有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商标已经被抢注?没有给方修胜回复的原因,是否由于新加坡市场较小,因此商标在当地被抢注无关痛痒呢?
    记者拨通了江淮集团法务部的电话,也就是方修胜最初联系的部门。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
    随即,记者辗转联系到江淮汽车国际公司中重卡经销部的部门经理曾浪,当他得知这件事情的时候非常震惊:“这件事情很意外,也很严重,我们一定会重视。”他告诉记者,接下来他们会立即与新加坡的最佳联合公司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针对是否有意进入新加坡市场的问题,曾浪回答:“新加坡市场有其特殊性,首先,该国使用右舵汽车产品,与中国不同;其次,由于新加坡对排放要求很高,管理严格,所以我们的产品目前还没有批量进入这个市场。但这不代表我们不重视,我们很希望自己的产品能够在新加坡打开局面。”曾浪表示,尽管新加坡市场较小,但在公司战略布局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之前我们曾经与新加坡的一些公司有过接触,为进入该市场做过一定准备工作。如果我们的商标在当地被恶意抢注,肯定会对公司战略和产品推广产生影响。”曾浪说,“这家新加坡公司抢注我们的商标,究竟有什么意图,是我们目前要尽快弄清楚的。”
    ■  迷雾重重  抢注者是恶意还是助力
    最佳联合公司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网站和该公司的网站上,记者只找到少量的英文介绍,知道这是一家位于新加坡的从事汽车及配件贸易和服务的公司。记者按照网站上提供的地址发了一份中英双语的电子邮件,表示本报对此事件十分关注并提出了一些疑问。
    很快,记者联系上了最佳联合公司总经理,一位姓林的先生。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很早就想和江淮集团合作,想取得江淮集团中重卡业务在东南亚的代理权。”林先生说,“2009年上半年,公司开始联系江淮集团,但一直没能找到对应负责人,也没有得到回复。因为害怕被别的公司抢先,所以我注册了‘JAC’商标。目前,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我们仍然希望能够与江淮合作,拿到代理权。”
    据了解,最佳联合公司代理的汽车产品目前仅包括压缩天然气客车。就在记者查阅这家公司资料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他们还在2010年1月和2月分别申请注册“跃进”和“九龙座椅”商标,这些都是我国国内汽车产品和零部件品牌。“目前,‘跃进’与‘九龙座椅’还在救济程序的期限内,如果两家企业能及时采取措施,将能避免大的损失。”方修胜说。
    当记者把最佳联合公司的回复转告江淮汽车时,曾浪说:“如果这家公司的意图是想代理我们的产品,那么它注册江淮商标,可能是希望以此为交换条件来换取代理权。当然,我们也不排除该公司有可能是恶意抢注商标,希望我们重金赎回。”
    江淮是否购回其在新加坡的商标权,还是与最佳联合公司讨论合作事宜,本报将继续关注。(汽车网原创稿件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汽车网-中国汽车报 记者: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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