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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4-4 18:45:30

公文文号:丽政发〔200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丽江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丽江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170号),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我市商标战略的实施,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丽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建立和完善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工作格局,以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大型企业集团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壮大一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努力构建中国驰名、云南著名、全市知名的梯级发展、结构优化的商标发展格局,以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为龙头,充分发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全面提高我市经济综合实力。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增强企业商标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和营销水平,引导企业做好商标的注册、使用、宣传和保护,精心经营品牌,积极打造知名品牌,积极提升品牌知名度。

    (二)龙头带动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帮扶举措,支持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优势行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科技创新原则。利用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和保护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积极培育自主品脾,增强商标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政策扶持原则。实施激励政策,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激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合力推进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争创、社会支持参与的格局,共同推进产品、企业、产业等自主品牌建设。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梯次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市内各县(区)区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知名商标,打造一批市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鼓励、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

到2012年,我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数量要实现零的突破,力争拥有1-2件;云南省著名商标在现有16件的基础上力争达到40件以上;有效注册商标在现有300件的基础上达到1000件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培育、扶持和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

培育、扶持和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是我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省政府召开的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上,我市丽江丽水金沙演艺有限公司的“丽水金沙”、丽江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玉龙雪山”商标被列入“重点扶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名录,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重点扶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本地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有竞争潜力的企业进行梳理排队,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我市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品牌梯队,加大帮扶力度,实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量和质量的突破。

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活动是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工作的起点和准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宣传、动员,做好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1.加强著名商标的创立工作。围绕我市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形象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积极创立云南省著名商标。

    2.在审报认定著名商标的同时提前介入指导。帮助和指导著名商标企业加强商标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企业的商标使用证据、经济指标证据等基础材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使企业符合中国驰名商标在程序和实体上的严格要求。

    3.适时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工作。从2009年开始,我市每年开展一次丽江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形成一大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知名商标,使知名商标成为云南省著名商标的后续资源。

(二)夯实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基础,大力推动商标申请与注册   

企业作为商标的权利主体,要高度重视商标注册,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服务和履行专项职能的特点和要求,及时办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各级工商部门要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与使用、经营商标的有关知识,增强企业商标意识。

1.合理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商号,不断拓展商标注册的领域和空间。要指导龙头企业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全方位商标注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商标使用和管理的工作制度,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实现从被动创建品牌向主动创建品牌转变。

    3.推行“三书”、“一卡”制度。各级工商部门要大力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等商标行政指导制度和“跟踪服务联系卡”制度。通过市场巡查、上门走访、企业年检调查等方式,掌握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商标问题,指导其尽早申请商标注册,为扩大商标总量奠定基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片划定范围,实行“网络化”管理和“一对一”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商标问题。

    4.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的注册。各级工商部门要会同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工作,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建品牌经营,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的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

    5.加强老字号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充分发掘老字号的历史和人文价值,推进老字号企业在传承中创新,加强老字号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恢复和提高老字号商标的市场影响力。

    6.将商标战略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着力创建国际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和鼓励企业依据当地的法律,合理运用国际规则维护在国外的商标权利。

    (三)加大商标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商标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打击商标假冒侵权,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是商标监管的核心任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执法理念,不断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工作。

    1.继续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建立商标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强化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商品领域的商标监管。继续以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服装等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加大商标监管力度,切断商标侵权假冒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按照“网络化”监管模式,做到商标监管重心下移,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

3.建立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回访制度。广开商标维权门路,变坐等投诉为主动维权。主动上门征询企业维权诉求,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商标注册人解决存在的商标维权问题,将行政执法部门的打假优势与企业善于识假的能力有机结合起来。

4.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工作。各级工商、公安、知识产权、版权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侵犯商标权,特别是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五、政策措施

    通过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加快广大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进程。

    (一)贯彻落实争创驰名商标有关奖励政策,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由当地政府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二)放宽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组建私营企业集团条件的限制。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组建私营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并拥有3个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达到800万元的,即可注册登记。

    (三)允许企业以商标权作价投资。在企业注册登记中以驰名、著名商标作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出资的,最高可占企业注册资本的70%。

    (四)对以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登记,以及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作为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申请登记的,必须提交商标注册人同意的授权或许可文件,工商部门方可准予核准。

(五)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年检,工商部门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电话预约、主动上门等方式给予便利服务。

(六)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实施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由相关部门给予优先扶持。

    (七)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在企7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八)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融资信贷上给予支持,开展商标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信贷服务。

    (九)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按照同等优先原则,政府采购部门优先采购其商品、服务和劳务。

    (十)鼓励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组织商标知识和商标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建立商标专业人才库,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商标专业人才队伍。

    (十一)新闻媒体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的宣传力度,宣传商标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对商标侵权和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商标、爱护商标、发展商标、共同推进商标战略的良好氛围。

    (十二)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中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三)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协调指导和主管作用,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制定创建驰名、著名商标的发展计划,实行重点帮扶责任人制度和帮扶联系督办制度。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丽江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全市商标战略工作。

组  长: 张仁彬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袁永理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屈春亮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杨建福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解学庆   市财政局副局长

            沙玛伍达 市经济委副主任

            王菊秋   市发改委副主任

            和锡文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春光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  恒   市质监局副局长

            关建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鲍晓江   市国税局副局长

            段朝发   市地税局副局长

            苏振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和呈文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推进商标战略的具体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杨建福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长熊永发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商标战略推进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大力推进我市商标品牌建设。

 

 

 

主题词:经济管理   商标战略△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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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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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0日印(共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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