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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4-4 18:44:07

罗政发[2009]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中心、司、行、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部署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08]89号)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推进我县商标战略的实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业富县、工业强县、商旅活县、生态立县”目标,以“品牌强企”、“品牌兴企”、“商标助农”、“商标强县”工程为主线,以完善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体系为重点,建立“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品牌发展机制,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开发和自我创新能力,从而增强我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知名度高、有影响力的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着力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新环境、品牌利用的市场空间和品牌保护的法律环境。

    (二)战略目标

    到2010年,在全县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的有效工作机制。到2012年,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数由目前的113件增加到200件,争创中国驰名商标2件,云南省著名商标15件,曲靖市知名商标40件;到2015年有效注册商标数达到250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云南省著名商标20件,曲靖市知名商标60件。充分发挥品牌引领市场的作用,使品牌在全县支柱产业、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以品牌为纽带,推动全县企业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促进产业结构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确保全县商标战略的稳步推进,县政府成立罗平县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局、县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协会领导为成员,负责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任由县工商局副局长李荣坤担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全县商标战略工作稳步推进。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推进商标战略的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全县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经费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

    县质监局:负责依法监督注册商标使用人严格按照《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产品的质量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引导全县的招商引资企业依法注册、使用、管理商标。

    县经济局:负责指导全县各类生产企业依法注册、使用、管理商标,并督促企业严格按《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全县商标使用人按照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使用好、保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

    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全县的农产品(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依法进行农产品(农副产品)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工作,提高全县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知名度,创建一批具有罗平县地方特色、高附加值的农特产品品牌。

    县林业局:负责引导全县林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加工企业依法进行商标注册,并引导其依法使用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县畜牧局:负责引导全县禽畜产品生产者、经营企业以及加工企业依法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商标。

    县文化局:负责全县各文化企事业单位依法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商标。

    县旅游局:负责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依法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商标,创建一批具有罗平县特色,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品牌。

    县工商局:认真做好实施商标战略中的协调、配合和上情下达、总结上报材料等工作,同时做好曲靖市知名商标推荐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做好曲靖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申报争创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农副产品、工矿产品的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引导企业保护好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支持商标使用单位(个人)争创曲靖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

    各行业协会:利用自身的特点,引导全县各行业协会的会员依法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好注册商标专用权,帮助一批有一定经济规模和有地方影响力的会员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

    三、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增强企业商标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管理和营销水平,引导企业做好商标的注册、管理、使用、宣传和保护工作,精心经营品牌,积极打造知名品牌。

    (二)龙头带动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帮扶举措,支持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优势行业争创曲靖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乃至中国驰名商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科技创新原则。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商标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政策扶持原则。实施激励政策,对获得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扶持,激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合力推进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争创、社会支持参与的格局,全力推进全县的商标品牌建设。

    四、工作重点

    培育、扶持和争创曲靖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工作是提升产品知名度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商标战略重中之重的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指导,对本区域内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具有竞争潜力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梳理排队,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全县品牌创建梯队,加大帮扶力度,实现商标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一)围绕重点抓扶持,结合实际抓争创

    一是围绕发展罗平资源产业抓争创。依托我县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争创驰名商标。如罗平锌电股份公司的“久隆”商标已基本具备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条件,要作为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第一梯队申报。

    二是围绕发展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抓争创。重点将优势产业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特别是将已注册的“罗平小黄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到全县黄姜种植、深加工企业和营销大户等延伸产业使用,并把它作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第二梯队进行培育,积极做好各项内涵的提升和准备工作,待时机成熟,及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三是充分利用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各种途径,寻求多向突破。加大商标侵权案件中报送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力度,同时抓住通过商标异议案件或商标争议案件进行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途径。在以行政程序认定为主要途径外,加大通过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的力度。

    (二)积极抓好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后备资源储备

    把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认定作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后备资源储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认定是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驰名商标的基础,要把曲靖市知名商标培育为云南省著名商标,需要一个不断升华的过程,把云南省著名商标培育为中国驰名商标又要通过漫长的锤炼。为此,各类市场主体要经得起千锤百炼,努力争创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不断充实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后备资源储备。

    一是加大推荐曲靖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的力度。把已注册的商标,如:多依河、鲁布革、璞源、云岭、罗康、万峰湖、老厂酒、滇东北、慷葆等商标,重点培育,重点扶持,作为创建曲靖市知名商标的第一梯队;把已申请的金鸡蜂丛、油菜花海、多依河、九龙瀑布、峰林、太阳三姑娘、好食光、大叠水、九龙金猪、九龙冰花玉、板桥黄姜、逛东姜业等商标作为创建曲靖市知名商标的第二梯队;把已获得曲靖市知名商标的多依河、罗悦、银国商标争创为云南省著名商标。

    二是结合丰富的资源条件重点培育具有罗平特色特点的商标;如旅游、食品加工、矿产资源、种植等行业的品牌,通过分类指导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做到成熟一件,申报一件。

    工商部门要加强规范商标注册管理,要帮助和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的使用,加快商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完善企业的商标使用证据、经济指标证据、产品质量证据、用户情况反馈和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

    (三)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商标量和质的同步发展

    企业作为商标的权利主体,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商标在企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服务的特点,及时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强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

    一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商标在发展地域经济和扩大地方知名度中的重要作用,要在各种会议中积极宣传商标法律和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的推动作用。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宣传推进商标战略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政府培育商标,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市场推崇商标,社会热爱商标的良好氛围。

    二是工商部门要按照政府的统筹安排,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地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商标战略,发挥商标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使全县的商标数量和商标质量有较大突破。

    三是按照上级工商部门的工作要求,县工商局要在工商所推行建立“两规划”、“两本帐”制度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合理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商号,提高商标总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管理能力,实现商标从数量型到质量型转变。

    四是推行“三书一卡”制度。工商部门要大力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和“跟踪服务联系卡”制度,充分发挥商标行政监管职能,推行“网格化”管理和“一对一”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商标问题。

    五是继续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力度。工商部门要会同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加大指导开展农产品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工作的力度,积极培育“罗平菜油”、“罗平蜂蜜”等作为证明商标。积极支持农业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利用商标优势,发展“公司+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扶持一批具有高知名度的农特产品商标。

    六是将实施商标战略与实施商标注册“走出去”战略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创建国际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四)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商标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执法理念,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力度。

    一是继续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建立商标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涉及广大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的商品领域的商标监管。继续以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服装等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加大商标监管力度,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

    三是工商部门要继续加大商标监管进商场、超市和商品批发市场的力度,引导其形成在大宗商品进货时索取商标注册证,并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文字说明备案的习惯,督促其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台帐,切断商标侵权假冒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

    四是建立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回访制度。要广开商标维权门路,变坐等投诉为主动维权。要主动上门征询企业维权诉求,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商标权人解决存在的商标维权问题,引导商标权人正确使用商标,将行政执法部门的打假优势与企业善于识假的能力有机结合起来。

    五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县工商局、公安局、科技(知识产权)局、文化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侵犯商标权,特别是侵犯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五、政策举措

    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遵循政策扶持原则。通过给予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一定的政策倾斜,加快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实施商标战略的进程。

    (一)贯彻落实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有关奖励政策。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称号的罗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县政府分别给予1O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奖励经费专项用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各项事务。

   (二)县人民政府将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三)放宽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组建私营企业集团的条件限制。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组建私营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并拥有3个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达到800万元,即可注册登记。

    (四)允许企业以商标权作价投资。在企业注册登记中以驰名、著名商标作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出资的,最高可占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五)以驰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登记,以及以著名商标名称作为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申请登记,只要能提交商标权利人授权或许可文件的,工商部门准予核准。

    (六)对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年检,各级工商部门一律实行上门服务,遵循“首违不罚”原则。

    (七)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实施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由相关部门给予优先扶持。

    (八)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企业所得税前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前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九)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金融信贷上给予支持,开展以商标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信贷服务。

    (十)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政府采购部门优先采购其商品、服务和劳务。

    (十一)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知名企业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使“品牌强企、商标助农、商标强县”的观念成为全县企业和人民的共识,提高我县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十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深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在商标注册,使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2年开展一次商标普查工作,摸清家底,防止商标流失,全面撑握企业的有效注册商标情况,盘活一批闲置商标,防止商标死亡导致无形资产流失。

    (十三)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商标信用建设,实现从信息平台到工作平台、监督平台的转型,实现商标信用监管。

    1.通过监管,对拥有知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守信企业重点帮扶,对使用商标不当或有一般商标违法行为的企业提前予以警示,指导其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对有严重商标侵权行为的失信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和严厉打击。

    2.全面推行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备案制度,在全县各类超市(商场)推行商品备案制度,规范企业商标行为,建立企业商标档案,预防和杜绝假冒侵杈商标流入市场。

    3.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管理,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堵塞假冒伪劣商标的源头。

    (十四)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切实做好商标行政执法工作。

    1.继续开展与名优企业联系打假活动,启动联系打假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有利的竞争环境。

    2.加大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等执法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缴销假冒伪劣商品,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商标使用权合法权益。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商    商标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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