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权蚀

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2010-1-18 18:54:18
 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享有全权代理权的中介机构。出质人应当是合法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办理登记应当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质押合同、主合同及其它合同、授权委托书,出质人、质权人、中介机构的身份证明文件,质押标的的软件已办理过著作权登记的,需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质押合同、主合同及其它合同原件
    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合同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一)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三)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四) 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五) 质押担保的范围;(六) 质押担保的期限;(七) 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八)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3、授权委托书
    ①出质人或质权人均可申请,一方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
    ②质押标的的权利人为两个或以上著作权人时,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申请人应提供其他著作权人的授权。
    4、身份证明文件
    ①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社团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法人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申请的,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5、其他证明文件
    1)质押标的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向外国人质押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须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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