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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茂公司成功代理日照康神食品有限公司异议答辩案件2013-4-21 9:58:57 |
背景 2009-12-16年,日照康神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在第29类的“食用菜油,食用油,玉米油,芝麻油,食用橄榄油,蔬菜色拉,食用果冻,加工过的花生,木耳”申请注册了“尧王”商标,申请号为7919867,该商标于2011-12-27通过商标局审查,予以公告,日照尧王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01-21向商标对该商标提起异议。 我司通过分析,认为日照尧王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很不充分,建议客户申请答辩。 在我司的代理下,商标局于2013-3-5裁定,日照尧王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异议理由不成立,该商标予以注册。 |